11月的北京虽然寒流频袭,但8~10日,为期三天的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却始终在一片热烈的气氛中进行。本次会议主题被确定为"总结、巩固、发展",就是要在认证认可工作体系基本建立以后,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认清形势,将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工作质量和效率等方面的关系协调好,促进认证认可事业持续发展。
本次会议期间,国务院副秘书长徐绍史、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国家认监委主任王凤清等所作的重要讲话,既肯定了三年来我国认证认可工作取得的成绩,又对今后如何做好认证认可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三点要求认证认可工作三年来迈了三大步,可喜可贺!国务院副秘书长徐绍史在讲话中首先肯定了国家认监委成立以后短短三年所取得的成绩。他说,认证认可工作通过不断改革创新,突破了旧体制的束缚,呈现顺利发展的势头,在三年里建立了新的工作机制和体制,完善了法律法规,发挥了重要作用。
徐绍史在讲话中指出,面对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的国际形势,对产品、服务的质量和企业的要求会越来越多、越来越严,国外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也会越来越频繁、手法越来越高明。这实质上是对认证认可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过三年来的艰苦努力,我国认证认可有了一定的工作基础。要巩固成果、完善制度,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高效能、发挥更大作用上。为此,他着重强调了三点要求:一是坚持深化改革,在巩固以往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开拓创新。今年开始实施《行政许可法》,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将继续把部分职能向中介机构转移。要坚持统一监管、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处理好维护政府权威与推进社会化、市场化的关系,处理好政府与中介机构的关系,处理好符合自身发展要求与兼顾国际接轨需要的关系。哪些该统哪些该放,执行什么样的标准、采用什么样的机制,都要继续实践,继续探索。
二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认证认可工作,要进一步发挥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高企业的管理服务水平,从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发挥严格按照标准实施市场准入的作用,保证食品安全,保护环境,保护人身健康安全,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发挥科学公正效能,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发挥国际化优势,促进消除技术壁垒,推动对外贸易发展。
三是坚持统一监管、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三年来的工作充分说明了这一机制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各部门要继续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职能,从国家利益和工作大局出发,按照《认证认可条例》的要求,在集中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作用。
三个关键在会上,李长江指出,认证认可新体制才刚刚建立,本身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还有许多深层次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也有许多新领域需要去开拓,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加强和改进认证认可工作的关键时期。
他提出,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认证认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三个关键点需要注意:第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牢牢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制度建设,确保认证认可工作尽快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认证认可工作的有效性;另一方面是要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管理,规范认证行为,保持适度、合理、有序的竞争,使认证机构的发展进入良性循环。
第二,处理好涉及全局的重要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证认可工作的有效性。主要是要处理好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质量与效率等方面的问题。
第三,全面提高管理能力,积极推进认证认可依法行政。要健全地方监管工作机构。地方两局在国家认监委的授权范围内依法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地方两局都要站在国家利益和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认证认可工作,在授权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国家认监委要加强对地方两局的业务指导,注意发挥地方两局的积极性,建立沟通机制,更好地发挥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作用;要加强认证认可行政执法。重点是加强市场监管。依法对认证机构、获证企业及各类检测实验室及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秩序,希望各个局加大力度。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探索分类管理办法,实行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科技工作,创新技术手段,为基层执法提供技术支持。继续开展认证有效性调查,通过组织同行评议、向获证企业征求意见、对获证企业进行抽查等方式,全面准确地掌握认证工作的实施情况。
六项重点王凤清回顾了自国家认监委成立三年以来,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后取得的成绩,她说,可以用六句话来概括:体系基本建立,格局初步形成,工作有序开展,事业稳步发展,有效性逐步提高,影响日益增强。但是,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认证质量不高严重影响了我国认证的声誉;认证认可从业人员素质和职业道德有待提高;认证及咨询、培训机构和检测机构的行为不规范,组织和制度不落实等管理工作问题以及战略规划及前瞻权威性研究不够。
她指出,促进认证认可事业持续协调发展,今后的工作任务主要有六项:一是适应国家经济工作重点的需要,确定认证认可工作的着力点。要努力使认证认可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使认证认可与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管理相协调,使认证认可与转变行政管理方式相协调。
二是围绕建立自律规范,加强监管机制。解决认证数量与认证质量关系问题,实现行风建设好转,重新确立我国认证的新形象,需要认证、认可机构与政府认证认可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要积极探索和勇于实践,进一步规范认证认可活动的新思路、新方法等的有效实现形式。
三是全面推动认证认可工作的法制化。要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认证认可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认证认可法规体系。加快涉及认证、认可、实验室管理等工作领域的部门规章的制订步伐,创造有利于工作发展的法制环境。要加强和改善认证认可行政执法,重点加强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对认证认可知识、《认证认可条例》解释、认证违法行为认定、违法处罚尺度、认证市场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指导,解决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执法水平。
四是加强认证认可科技和标准化建设。当前,伴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飞速变革、管理科学的日益丰富,国际认证认可理论技术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需要我们切实加强科技和标准化等基础性工作。要建立和完善认证认可标准体系。2005年,要基本完成各层次核心标准的制定工作。
五是健全组织机构,发挥各方面的作用。要健全认监委与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纵向贯通的工作机制,保证上下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要改进认监委与各有关部门和地方、行业组织横向协调的工作机制。
六是积极推动认证认可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进一步巩固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大力推进自愿性产品认证;加强实验室资质管理工作,推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大推动农产品和食品认证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做好食品卫生注册工作;加强国际合作。